过去,蒙古族农区家庭以男子为家长,当家作主,掌握家庭实权,女子通常只照料家务,无权过问家庭重大事务。这是重男轻女的封建习俗。牧区或半农半牧区与农区有所不同。牧区家庭多半是妻子主持家政。丈夫处理家庭重大事务时,一般都和妻子商量,取得同意,才作最后决定,因而妻子享有家庭实权。妻子从娘家带来的陪嫁牲畜,金银首饰以及其他嫁妆,均为妻子个人财产。若丈夫去世,妻子改嫁时,可将个人的一切财产带走。牧区妇女,无论生男生女,都会受到公婆的喜爱;不存在重男轻女的观念或偏见。